HOT NEWS
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《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无组织(颗粒物)排放源监测监控技术要求》正在征求意见。
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无组织(颗粒物)排放源监测监控系统的组成和功能要求、设备布设要求、设备安装调试及数据传输技术标准,提出了排放源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办法、管理办法与数据审核办法等。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原料工序、焦化工序、烧结工序、球团工序、炼铁工序、炼钢工序、轧钢工序、石灰工序、钢渣处理工序、高炉渣处理工序以及除尘灰处理工序等,主要用于指导长、短流程钢铁企业无组织(颗粒物)排放源的全面监控。
PREV:贵州省“十四五”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
NEXT:济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
版权所有 © 2021 德航(天津)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津ICP备17000163号-1